关系网恢恢,密而不透
亲爱的博友们:
也许你听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吧,它是用来形容法律的威力无比,铁面无私。我今天套用这句话,把他改成,关系网恢恢,密而不透,也是用来说明关系网的厉害比法网更胜一筹。
法律是死的,是一本书,一些字,经过人一运作就活了,就显示出他的威力,但是如果运作出现问题,其危害也是相当大的。于是法官的公正公平,职业道德操守至关重要。法律的进步,法治的清明,社会的公正和谐有赖于法官的正确的作为。如果说法律是每个人的底线,那么法官就是底线的底线。
我说这些似乎跟我的主题不沾边,怎么会扯到关系网去呢???诸位请慢慢听我细说。
有好多人无意中告诉我说法官对我印象很不好,意思是说你不该跟法官作对,以后再到法院去的话,我很受伤,很吃亏。我也知道这个理,也受过伤,吃过亏了。但我只问了一句,这是我弱势愿意做的吗????难道我傻到敢跟法官作对吗???我对告诉我的人说,你们法官徇私枉法,却到处说我的坏话,你转告他们,我想杀了他们。
想是想,大家都明白,谁都不爱死,但如果值得,合算的话,我会去干的,于是我只等中国实行不死刑的时候,我去干。不是我贪生怕死,我要留着命,看看被我杀死的这些法官的后代是怎样活的,后不后悔,对他们的前辈这样死法有何感慨!!!或者让他们本人看着他们的后代因自己的罪行而付出代价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还算是为国家作出贡献吗????
房地产商去走关系,去贿赂固然可恶,法官的无耻却是可恨和可杀的,对于这一点相信每个人都有同感。即使他本人换位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可以说房地产商素质低,不懂法律,但法官总会懂一点道理和法律吧!!法官的作为所产生的危害胜过走关系不知多少倍,他使法律变成死的一纸空文,社会核心价值取向发生改变,核心价值体系构造乱伦、紊乱。人们处在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说的境地,思想压抑,对社会厌恶冷淡,进而对共产党产生怀疑。欺诈成风而沾沾自喜,光荣而有能力。贪污贿赂成为本领和技巧。正义受打击,公平遭冷遇。这些都是法官惹的祸。就如刚才我举的例子一样,法官自己徇私枉法,不去检讨,却到处说我对法官不敬。而这些徇私得不到追究,于是他们就觉得自己就是正确的,从而说一不二了,社会上不明真相的人也以为他们是对的,因为这社会欺软怕硬的人多起来了,不得不多起来,这社会说到底是畸形的。
有位自称是律师在我的博客里对我的案件留言说,“像我这样的案件,他代理了很多,都是失败的,”如果真的如他所言,我就为当事人不值了,既被拿了律师费,还当了冤大头,他嘴里没说出来,你们还蒙在鼓里,到死都不知道,这是祖宗十八代的不幸啊!!!建议找出这个人重新请一个有良心的律师把案翻过来,估计已过了上诉期了。这些貌似律师的,自己一知半解,却自以为是,这些和法官勾结的勾当,也敢拿来当成绩炫耀,就好象贼把偷来珠宝去开展览一样丢人现眼,恬不知耻。这些把戏只能糊弄三岁小孩或者一些大字不识一个或者没有半点法律知识的人,或者不食人间烟火,不懂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利害关系,他可以把死说成活的,活的说成死的,黑说成白,白说成黑,只要法官不说,律师不说,过了上诉期,不就得逞了吗???一般律师会先打击你说,证据不足,败是肯定的,然后装好人说给你减少损失,你失去了律师费还要另外欠他人情,太绝了。这样明白的事情社会上居然这么多,说明司法腐败已到了骨髓,而当事人的无知和不抗争也助长了这些不良风气,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如此糟糕可想而知,不言而喻呀!!!悲哀啊!!悲哀!!!不在悲哀死亡,就在悲哀中爆发!!!!!!!!!!!!!!!
大家评评理是我先不敬,还是他们想徇私枉法。对于法官故意刁难、徇私枉法的地方我都据理力争,对面提出,有几次法官我都想回避掉,出于对法官的尊敬,和我一贯的理想,我都没提出,有证据却放他们一马,但他们太不知趣了。动不动就以扰乱法庭为借口剥夺当事人和辩护人辩护的权力,好像法庭就是他们私人合伙开的一样,那嚣张跟流氓有什么两样。我始终相信有理就气粗,就应该据理力争,这有错吗????幸好我都有证据,他们到处说的目的就是让我不如意,造成众叛亲离,然后能收敛自己的行为,不跟法官作对。但这可能吗???一个关系前途命运、生死的官司怎能任你徇私而无动于衷呢???狗急尚能跳墙,更何况人乎????贼喊捉贼在如今的社会多得很啦!!!
层层的关系网是他们的杀手锏,他们天真的认为法不责众。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不妨学学朱元璋,在《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中记载朱元璋反贪污的经典妙法,那就是狠。贪六十两金杀无赦,当时当官没人想当,但不当不行,于是有人装疯。虽然那时效果并不好,但有一个原因值得重视,那就是当官待遇低,养活不了家人。而我们现在的官员哪一个是养不活的呢????
我时常想要是毛泽东还在的话看到法律这么无能,法官这么低素质肯定会把法律取消掉,并再次砸烂公检法,替人民做主。是啊,当法律比手纸还无用时,还不如不要。
也许若干年后,教室里都有电脑和播放器,我就把我录下来的录音给学生听听,让他们知道哪个法官是这样审案的,是这样的徇私枉法。我们的法制建设是这样进步的,叫他们不要学这样的法官。也许还在国际网站上播出,看看哪一个国家跟我们相似。
我始终有一个梦,就是我的问题能解决的,用什么方式解决的,也应该解决的。不解决就不会进步,也不算进步。于是我期待着十七大,期待胡锦涛,于是我暂时把我的录音保藏好。
法网是恢恢,关系网也恢恢,到底是疏而不漏,还是密不透风,我们拭目以待吧!!!!!
谢谢大家,请大家多多支持!!!!


中国人从古到今就不曾相信过自己姓氏以外的人
最看中的就是人情
就是亲戚间朋友间都是如此
何况关系到利益问题
甚至演变到法律也不外乎"人情"
你也许在法律面前可以置亲情友情于不顾
但别人不行 大多人都会维护
维护自己家族 集团的利益
护短是中国人最大的特点
官官相护也是因为如此
中国人一辈子也许就是为了欠人情还人情的过程中度过
不是让人忽视阴暗一面,而是不能就此掩盖光明,太悲观太愤青并不能改变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