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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件跟踪报道(二)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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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斧程咬金 @ 2006-09-24 12:25:14

                      

                  

                 2006)榕民终字第10

 

(接我的案件跟踪报道二续2)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虽未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本来所有的定金、订金收条、收据统称认购合同或预售合同)但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出具的认购定金收据已载明认购商品房的面积,位置以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条件,(原告辩驳:当庭表示有异议."待预售许可证办好后十五内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齐首付款.否则罚收全部定金"这项条款是格式化条款且违反了法律并免除自己的责任,有意加重对方的义务应认定无效.已在笔录体现,但一、二审都故意不采信,构成徇私)故该认购定金收据应视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双方均应按约履行。(欺诈合同应先变更和修改才去履行)被上诉人于20031216取得预售许可证,(假的,能当证据使用吗?)但上诉人未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与被上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故被上诉人于2004年10月16日以电报形式通知上诉人解除原预约关系,该解除行为应为合法有效。(是不是解除合同可以不举证,不讲理由,那谁先解除就合算、合法,那什么时候能实现合同目的呢?)上诉人主张平潭建设局无权颁发预售许可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反正对方没有,不要再袒护被告了,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啦!不要把死的变成活的,这可不是“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倒是符合“八耻”要旨!!!)上诉人请求判令被上诉人赔偿房子差额补偿,双倍返还定金及利息、水电立户、银行利息差额及装修费用补偿约20万元,与其在原审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相矛盾,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二审是终审要慎重,如果发现原判在上诉请求未涉及的问题的处理确有错误,应予审查纠正。当预售合同因对方的原因被撤消或被判无效时,上诉人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所有损失,不要再重新立案,体现效率,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二审说不属审理范围纯属推卸责任的行为)上诉人在原审中所提供(第4页)的证据二至证据五,其提供的时间超过了原审法院所限定的举证期限,(原告辩驳:有质证的证据能算超出举证期限吗?见一审判决书第4页第2段,"本院分析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2款: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也就是说有组织质证的就不算逾期,至于什么原因有一点可以肯定不是我的故意,只能是法院的原因.见我的案件跟踪三--请求抗诉书可得到答案)故其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判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程咬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注:再审申请书已于06年11月16日交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其中有两份属新证据(证据6和证据7)]

 

 

                                   审  判  长 林丽娟

                                   代理审判员 林  伟

                                   代理审判员 陈学凯

 

                                  二00五年十二月二一日

 

                                   书  记  员 张  婷

                   第5页

类别:我与法院谈马拉松恋爱   913次浏览   7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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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三斧程咬金
三斧程咬金 @ 2006-12-17 13:08:49 评论
感谢我的案件引起高层注意,并引起重视和思考!!!!!更感谢胡锦涛主席亲自过问,人民有福,百姓有希望了。。。。。。。
三斧程咬金
三斧程咬金 @ 2006-12-15 19:20:27 评论
我所有的材料都已准备好了,请指示,谢谢!!!!!
茉莉花开
茉莉花开 @ 2006-12-15 13:22:42 评论
只要他愿意帮忙,你就可以胜诉
作者回复:但愿他是一位有正义感的好官,你也要替我多费心一些,我感激不尽.你怎么联系,请告诉我,我的QQ:625912303,多联系,谢谢!!!
茉莉花开
茉莉花开 @ 2006-12-14 12:47:36 评论
我和北京联系上了,叫你准备所有材料,叫最高法院院长帮忙
作者回复:好的,我马上去准备。大恩不言谢,但我还是忍不住说声,“谢谢”!
茉莉花开
茉莉花开 @ 2006-12-13 19:44:58 评论
我的案子这几天分晓,到时我们联系
作者回复:好的,等你好消息.永远支持你,祝你成功!!!!正义必将战胜一切邪恶!!!!
茉莉花开
茉莉花开 @ 2006-12-13 15:14:22 评论
通过北京关系,江泽民的妹妹可以帮忙
作者回复:那拜托了,我的案件我用性命担保绝对说得都是事实。恐怕得到最高院了,我心里有准备,但我不怕,只要有讲理的地方。北京高层有一人是正义的,我都百折不饶,坚持到底!!!
茉莉花开
茉莉花开 @ 2006-12-11 13:15:36 评论
只要你是正义的.我帮你一定胜诉
作者回复:现在的房子一平方已涨到3000元,我没有房子,我只有死。所以我必须赢。如果你能帮我,就是再生父母了一点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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